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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擅改承重墙最高罚10万日期,东莞市建设局公布了《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全市各镇(街)规划建设办公室每年将至少一次定期对所有房屋安全进行普查,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1日。《规定》指出,从明年1月1日起,如装修人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,将被处以5万~10万元罚款;如果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,将被处以500~1000元罚款。
危险房屋将限期拆除 根据《规定》,东莞市建设局将对相关房屋建立档案,包括: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,学校、影剧院、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商场、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一半的房屋;建在河涌、水渠等危险地段且使用超过10年的房屋等,并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。据悉,房屋安全状况分为A、B、C、D四类,D类为危险房屋将限期停用或拆除,其他三类属于非危险房屋,限期检查时间分别为2~10年。镇(街)规划建设办公室在收到危险房屋鉴定报告后,应及时发出《危险房屋通知书》。 擅自施工或罚50万 《规定》对住宅室内装修不当也做出了处罚。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,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,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;房屋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,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 如装修人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、厨房,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、混凝土墙体,将被处以500~1000元的罚款,装饰企业将处以1000~10000元的罚款。 另外,装修人如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,将被处以500~1000元的罚款。而未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方案,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,将对装修人处以500~1000元的罚款,装修企业将处以1000~10000元罚款。 上一篇:装修工人不提醒 业主瓷砖存在明显色差 下一篇:冬季装修好处 免责声明: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!!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,仅为提供更多信息。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告知!本站立即删除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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