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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借装修新房行窃 一惯犯被判刑打着装修新房的幌子,利用挑选建材之机实施盗窃的方某,日前被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曾五次入狱、一次劳教的方某,出狱不到半年,又犯事了。他看到装修行业生意火爆,建材装修店工作人员忙于推销,疏于防范,贼心再起。经审理查明,方某多次到窗帘店、卫浴店、厨具店等店面,谎称新房装修购置建材,趁人不备,伺机作案,窃得放于收银台处的金钱、手机等物,共计价值人民币8205元。 县法院认为:被告人方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方某曾五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、一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,屡教不改,主观恶性大,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,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故作出上述判决。 上一篇:住改商,“伤”了谁? 下一篇:装修旺季到 涂料促销能有真正的实惠? 免责声明: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!!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,仅为提供更多信息。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告知!本站立即删除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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